打工8个月反亏2万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3:45 新闻晚报 | |||||||||
□晚报记者沙情奕 制图邬思蓓 近来,不少求职者应聘了由一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商务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布的工作地点为“境外”的招聘信息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求证这些招聘信息的真实性。专家提醒求职者,要小心被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蒙蔽了双眼,应聘这类招聘信息时应当格外留心,要确定信息发布机构是否具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的相关资质
天天打工反而亏钱
今年8月,轰动上海的南汇女工被困南非事件就是黑心中介惹的祸。 方小姐正是受害者之一,她出国前向中介交了3.7万元人民币的“劳务费”,可回来时,厂主只还给她1.17万兰特(约合1.5万元人民币),加上警民中心资助的1000兰特,总共也只有1.65万元人民币,损失了2万多元。其他女工的情况也是一样。而在她打工的8个月里,只出去过两次,其他时间都在厂里打工。每天早上7点起来,一直做到晚上10点,几乎天天如此。 非法中介有五大类
据上海公共招聘网资深职业指导专家介绍,目前非法境外就业中介主要有五类。一是以出境旅游和商务签证代替务工签证,出境就业者没有工作许可证,相当于“打黑工”;二是无照经营的境外就业中介;三是无视任何限制收取高额中介费;四是非法中介机构无视广告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规,乱发假广告,吹嘘境外就业能挣到高额报酬;五是非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为谋取经济利益什么单子都接。 安全就业三个注意
求职者在应聘工作地点为境外的招聘信息时,要避免上当受骗。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要看中介机构是否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这些中介机构的名称、处所和联系方式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查询(目前上海仅有24家中介机构有此资质),并且应出示出境就业国劳工部门批准的招用外籍工人的证书文件; 二是中介费一般不高于月工资; 三是出境就业人员从事劳动合同之外的任何工作都是非法的,因此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食宿条件、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