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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新娘”害苦痴心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4:30 新民晚报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欢天喜地娶回的新媳妇转眼就成“逃跑新娘”,怎不令新郎倌捶胸顿足?日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了兄弟俩一起进法院的离奇离婚案件,之前另一起尚未结案的官司也冲着“逃跑新娘”而来。司法机关调查发现,这样的现象在本市郊区并不少见,足以引起人们对这一现实问题的关注。

  见面两天就结婚

  日前,一对金山的亲生兄弟同时来到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但当法院要求妻子出庭时,兄弟俩说,他们已经与妻子失去联系近两年了。

  这事得从两年前说起,黄春和黄冬两兄弟当时分别是25岁和26岁,由于家境贫寒,身高都只有1.60米左右,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兄弟俩的大姨妈俞梅是金山一家服装厂的工作人员,一天,俞梅无意听到在同一工厂打工的张美丽说起,她邻居家里住着两个家境贫困、想嫁到上海的广西女孩,马上想到了黄家兄弟。当晚,张美丽就带着介绍人吴良新和两个女孩荷花、菊花来到黄家。第一次见面,哥哥黄春对荷花有了几分好感,弟弟黄冬则看上了菊花。

  介绍人吴良新表示,如果双方都同意,就必须在两天内迅速登记结婚。为了给黄家吃“定心丸”,介绍人拿出了两个女孩的身份证、户口簿,黄家放了心,这桩婚事就这样敲定了。但介绍人提出要求,给一些介绍费,还有给女方家里一些彩礼“意思意思”。于是,在两天时间里,兄弟俩四处借钱,再拿出自己的积蓄,凑齐了13600元,交到了介绍人手中。

  两天后,两对新人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然而,他们没想到,这一天却是痛苦经历的开始。

  突然失踪无音讯

  就在结婚后的第三天,两名新娘提出要去镇上逛逛,兄弟俩一口答应,带着妻子来到了百货商场。然而,在商场里,两个新娘居然都不见了,而且从此再无音讯。

  兄弟俩受了打击,一蹶不振,直到今年初,经人提醒,他们才意识到,虽然新娘没有了踪影,但是仍是自己的合法妻子,自己不得不背负个倒霉的“丈夫”头衔。为此,他们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但是,他们的离婚之路也充满了重重障碍,因为他们的结婚证被失踪的妻子带走,妻子早已下落不明。

  为此,金山区法院采用了公告送达程序送达有关诉讼材料,通知她们参与法院审理。但在法律规定的两个月公告期内,两名妻子始终没有出现。2006年6月5日,金山区法院在女方缺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并于日前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暂,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也未生育子女,现被告离家出走时间较长,对此可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了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的一审判决。

  新娘卷走钱和物

  无独有偶,家住金山区朱泾镇某村的杨秋生也遇到了类似的遭遇。2005年8月16日,26岁的杨秋生经人介绍相识了广西女孩翡翠。3天后,杨秋生在支付给了媒人5000元介绍费、6000元聘礼后,两人结婚。

  然而十多天后,翡翠对杨秋生说要去镇上买衣服,但到了下午,还没有回来。更让杨秋生震惊的是,回家后发现昨天刚刚领回来的1100元工资找不到了。此后,他再也没打通“新娘”和她亲人的电话,在调查中警方发现,杨家除了知道“新媳妇”叫翡翠外,其他情况几乎一概不知。

  2006年2月4日,杨秋生向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翡翠离婚,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本报记者宋宁华通讯员徐永其

  调查分析查原因

  在审案的同时,金山区法院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发现在上海郊区,一些男青年在本地难以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就用多年的积蓄从“媒人”那里花钱“买”“新娘”。“逃跑新娘”事件中,男方均支付了少则数千、多则上万的婚姻介绍费和其他费用,而且都是认识仅几天就“闪婚”。这些“买”来的媳妇纷纷逃离。这些“买婚”的家庭不仅空欢喜一场,往往还要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在黄家兄弟居住的吕巷镇某村共有500多户人家,其中就有30来户是与外地来沪打工者成婚的。因此,出现“逃跑新娘”问题,并非偶然。

  专家呼吁,这类“逃跑新娘”案件应引起政府和有关司法机关的足够重视,一方面加强对村民们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范意识;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严把婚姻登记关,规范婚姻介绍市场。(本文中所有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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