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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在水塘洗澡溺亡 家长持刀追砍儿子同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4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6个小朋友一块前往水塘洗澡,不想其中一个溺水身亡。死者家属情绪失控,拿刀追砍同行的小朋友。

  事发后,他们还将其中3个小朋友告上了法庭,索赔20万元。至于为什么只告3个人,他们给出的理由令人意外:6人中,这3个孩子年龄最大。

  男子村头追砍男童

  今年7月初的一天,凤阳县府城镇凤北村吴庄上演了令人恐惧的一幕。村妇周梅两个尚未成年的儿子李军、李海被人用刀追赶着跑。沿途,村民们个个吓得失声尖叫,但惊吓过度的李家兄弟却已不知道呼救,拼了命地跑,四处闪躲。

  持刀追砍李家兄弟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同村的陈大勇。

  “太恐怖了,当时我还在外地打工,听说有人要砍我儿子,我连夜赶回了家。儿子已被送到了我母亲那。”提起那一幕,周梅仍心有余悸。

  陈大勇为什么要砍杀李家兄弟,而他口中念叨不断的“还我儿子、你们也别想活”又是怎么回事?事情的起因还得从7月6日中午,陈大勇的儿子陈磊离开家门那一刻说起。

  独子溺死家人失控

  据陈大勇说,当天中午,儿子陈磊吃过午饭后称要到小伙伴张林家玩耍,随即便出了门。到张林家后,发现堂哥陈实,还有李军、李海兄弟都在,正和张林打牌。

  不一会儿,李军提议去自家的小水塘洗澡,于是,陈磊在4个小哥哥的带领下前往水塘。途中,他们遇上了玩伴,年仅10岁的何平,6人一块来到了水塘边。李军、李海兄弟很快便脱了衣服下水洗澡,在李军“谁不下水,就不够兄弟”的喊声中,陈磊、陈实也下了水,可张林却嫌水脏,不肯下去。

  陈大勇说,在张林的提议下,6个孩子又来到了花园后的石头塘洗澡。这里的水虽干净,却很深,为此,李军让陈实先试试水的深浅。见堂哥下了水,陈磊也跟着下了水,不幸就在这一瞬间发生。

  13岁的陈磊根本不会水性,本来只是下水洗澡的他,不幸滑进深水中,淹死了。悲剧发生后,陈大勇难以承受丧子之痛,失控的他上演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困难家庭齐当被告

  陈磊是陈大勇夫妇的独子,事发后,他们告上了法庭。但是,与此事扯上关系的5个孩子中,有两个逃过了这场官司。

  陈大勇夫妇选择了李军、李海兄弟,还有张林当被告。他们给出的理由是:6人中,李军、张林、李海年龄最大,应该意识到他们在从事危险活动,但未能进行劝阻,放任、纵容陈磊下水,导致悲剧的发生。

  对于这场官司,李家兄弟的母亲周梅有话要说。“他们溺水时,我大儿子下去救人了,费老大劲把陈实拉了上来,再救陈磊时,已经没有力气了。他们尽力了。”周梅说,这件事孩子没有责任,都是未成年人,责任应由大人自行承担。

  对于陈大勇为什么只告她家和张家,周梅用了四个字:情有可原。“陈实是他侄子,肯定不会告。何平家是孤儿寡母,根本没钱赔。只有我家和张家了。可我们也很困难呀。”周梅说,她家上有90多岁的奶奶,下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儿子,老公之前因脑部受伤失去了行为能力,一大家子全靠她一人撑着。“我们是村上的特困户,张林家也很困难,为了生个儿子,家中的房子都扒了,靠租房子生活。这官司怎么打呀?”

  目前,周梅向亲戚东拼西凑借了2000多元,聘请了一位律师。诉状中,尽管陈大勇夫妇自行承担了20%的责任,但他们提出的20多万的赔偿要求,仍令李、张两家感到恐怖。(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说法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栾云根律师认为,就本案而言,如果要承担连带责任,选择谁做被告,原告有选择权,这在程序上是没有错的。如果两被告要承担这20万赔偿责任,可在官司结束后另行起诉,向陈实、何平追偿。但是,这起事件中,所有当事人都是未成年人,一起去洗澡,这是脱离了家长控制的危险行为,家长本身应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几个孩子并没有实施直接的侵权行为,他们是否有施救、阻止的义务,在法律上是值得商榷的。栾律师认为,就本案而言,几被告是无奈承担赔偿责任的。□本报记者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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