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漆房内 事故车维修时再出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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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3:21 法制晚报 | |||||||||
烤漆房内 事故车维修时再出事故 经相关部门协调 双方达成一致 由车主负担额外维修费用 本报讯(记者 仲玉维)吴先生的车在维修时,烤漆时维修车辆着火,又发生额外维修费。昨天,在顺义工商分局、顺义区交通局修管站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由车主吴先
车主讲述 发生意外应由维修方负责 据吴先生讲,9月27日他将被撞坏的车送到了顺义南法信顺威达汽车修理服务站。随后,修理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告知吴先生,其车在烤漆过程中起火,原本是前保险杠出问题的事故车,又多了一项维修费用。 10月中旬,当吴先生去提车时,被告知需交付修理费3800元。“我的车上的是全险,在烤漆房出现的意外,应该由维修方负责。”吴先生说。 维修方态度 车起火是车本身问题所致 汽车维修服务站的孙经理说,该事故车在烤漆房内着火,并不是因为烤漆过程中出现了失误,而是车本身存在的问题引起的火灾。 “保险盒失去了作用,没有自动断电,所以烤漆时发生了自燃。”孙经理说,这理所当然应由车主来承担再次维修的费用。 调解进展 车主负担额外费用 纠纷发生后,顺义工商分局及顺义区交通局修管站介入此事,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吴先生与汽车维修服务站达成一致,由吴先生承担1300元的额外维修费用。 顺义区交通局修管站的李先生表示,双方在事发后只是做了口头的含糊约定,没有进行技术鉴定来证明着火的原因,目前修复后再作鉴定除需要高额的费用外,难度也较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