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申请经营世界杯空气遭拒状告工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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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3:3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付中) 今年世界杯期间,“月球大使馆”CEO李捷欲出售以与世界杯决赛场地草皮相同的青草制成的“世界杯空气”,但工商部门却不同意在其营业执照上做扩大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为此,李捷将朝阳工商分局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世界杯空气’的销售对象是球迷,他们在观看世界杯比赛的时候,闻到来自德国浓郁的草地清香,会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可以弥补一下不能到现场观看比赛的缺憾。”在法庭上李捷称,“世界杯空气”应属于体育用品或文化用品。 李捷称,鉴于自己还计划在2008年销售“奥运会空气”,遂决定到工商部门要求变更登记,增加“特定地区的特色空气销售”这一经营范围。 李捷还表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之所以是‘参照’而不是‘依照’,正是考虑到市场上不断出现新的行业和商品。” 朝阳工商分局的代理人则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把销售空气作为国民经济行业的内容。关于体育用品和文化用品所包括的内容,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有明确表述,也没有空气这一内容。 该代理人称,工商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并无不当之处。 在质证阶段,李捷将小学一年级语文课本作为证据交给法官。 “有一篇课文叫《小狐狸卖空气》,说的是因为城市污染严重,小狐狸开店卖空气的故事。课本是不可能把违法内容教授给孩子们的,所以,这篇文章恰好证明了空气买卖的合法性。”李捷称。 听到这里,许多旁听者不由得笑出声来。 今天,十多位工商人员特地赶到法庭旁听此案。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