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二十五名事业编制 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管理 江苏成立环境应急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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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6:28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高杰) 本报讯江苏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加快成立江苏省环境应急与故事调查中心”的目标已得到落实。江苏省编制委员会近日发文正式批准同意成立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为25名,所需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管理。这是“十一五”期间江苏省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率先迈出的第一步。
江苏省编委在批准成立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时,对其主要业务范围进行了“定位”:组织全省环境污染事故的预测和预警工作;收集、报告、通报、发布环境污染和预警信息;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响应,处置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组织调查和评估生态环境污染程度;组织修复和重建被污染事故破坏的生态环境;督促全省应急预案制定,指导事故应急演练,开展应急人员培训等。 作为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江苏省,在经历了多年工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后,目前已进入环境事故与污染的高发期,尤其是作为化工大省,全省仅重点化工企业就达6000多家,存在不少环境安全与事故隐患。仅2006年以来,全省就发生了环境污染事件38起。7月28日,盐城市射阳县氟源化工厂发生爆炸,造成22人死亡、29人受伤;8月17日,连云港一化工厂发生爆炸,损失十分严重;8月19日,苏州市虎丘区发生不明化工气体泄漏事故,导致20多人被送到医院救治。 针对全省严峻的环境安全状况,江苏省委、省政府从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入手,确立了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的目标,明确要求:要构建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体系,提高环境灾害及突发事件的预防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2006年底之前,建立江苏省环境安全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全省各市、县也要抓紧成立环境应急网络,以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到2007年底之前,全省要分别建立省环保厅的苏南、苏中、苏北3个环保督查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