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出租车肇事 的哥被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1:2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通讯员王悦)的哥杜师傅将车借给朋友单某使用,单某却在驾车时发生事故,将一行人撞死,为此出租车公司向死者家属赔偿了43万多元的损失。记者昨天获悉,出租车公司为要回损失,则将杜师傅和单某一并告上丰台法院,向二者提出追偿。 出租车公司起诉称,2006年2月12日凌晨2点多钟,公司负责人接到司机杜师傅的电话,称在二环路出了交通事故。原来当天凌晨l点多,单某驾驶从司机杜师傅处借
出租车公司认为,单某与出租车公司无任何合同关系,在受害人死亡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杜师傅作为车辆承租人,擅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导致第三人死亡,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