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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查处一非法燃气经营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2:34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林文龙)因单位未取得经营资质、法人代表及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昨日,房山区一家燃气站被责令暂停经营。

  据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昨日在接到群众的举报后,区安监局、区市政管委燃气办、区质监局和西潞街道办事处联手,对西潞办事处所辖的安庄芳菲小区燃气站进行了检查。

  据查,该燃气站在燃气管道压缩设备未经安全检测、单位未取得经营资质、法人代表及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经营行为。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查处,当场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暂停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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