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私烧化工垃圾当场被罚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2:34 新京报

  事发回龙观镇一化工厂;该工厂负责人指使三名保安焚烧垃圾

  本报讯(记者张伟峰通讯员韩慧)“我烧垃圾是为了减少白色污染呀!哪知道是办了错事。”近日,某工厂负责人周某指使单位保安焚烧化工垃圾。该负责人最终被昌平城管执法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

  据介绍,日前昌平城管大队接到一位周姓女士的举报电话,称回龙观镇一化工厂有人在焚烧化工垃圾,气味难闻。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看见化工垃圾还在燃烧,并发出刺鼻的气味。三名身着保安制服的小伙正在围观,其中一人还用木棍不时挑动火堆。执法人员当即责令三人将火扑灭。一位保安称,焚烧垃圾是领导的安排,他们只负责干活,具体情况得去问领导。

  随后,执法人员和三名保安一同来到该单位。单位负责人周某说:“这不是为了减少白色污染吗!也是为你们减少麻烦啊。”执法人员当场向周某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周某表示以后不会再做类似事情。最后,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清除尚未烧完的垃圾,并对周某处以1000元罚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