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告九年要回一堵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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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2:4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昨天上午9时许,家住延吉路161号的李长河兴冲冲地来到早报接待室,“9年的纠纷终于有了结果!”李长河告诉记者,他打了整整9年官司,终于向楼下的邻居要回了承重墙! 楼下砸掉承重墙 据李长河介绍,1997年春他楼下邻居装修房子时,砸掉了客厅东墙两侧厚约10厘米
三次起诉被驳回 虽然有关部门已作出了调解,但楼下住户一直没有恢复承重墙。1999年8月,李长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了。1999年12月,李长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维持一审法院裁定。2001年9月5日,李长河又向市中院递交了民事再审申请书。因为有关部门已作出调解,市中院于2004年下达了“申请再审不予受理通知书”。 “虽然起诉多次被驳回,但我从来没想过放弃。”李长河说,他一定要楼下的邻居还他们家一个安全的房子。 终于要回承重墙 2005年3月,李长河再次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可2005年8月11日一审法院还是以“一事不再理”为理由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2005年9月1日,李长河又上诉至市中院,他认为虽然已经有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处理,但是没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对被告是否要修复承重墙作出实质性的处理。2005年11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撤消原法院民事裁定,指定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 2006年7月26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判定楼下住户将家中的承重墙恢复原状。2006年8月5日,被告向市中院提起上诉。2006年9月2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李长河告诉记者,昨日楼下住户已经在准备砖和石灰,估计是要修复承重墙了。 记者徐勇见习记者 方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