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跑了 总建筑商赔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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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3: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都检 朱顺文 记者 车文斌) 包工头奸滑,给民工们打工资欠条还故意设下陷阱,最后“蒸发”消失无踪。昨日,记者从都江堰检察院了解到,经检察机关全力支持,都江堰法院判决,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工程承包人理应支付民工工资,在其消失的情况下,工程总建筑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代为支付20多位民工的工资款8.15万余元。
打欠条 包工头设陷阱 2003年6月,南部县民工李见军、陈立万、刘传良等20多位民工到建筑老板杨运书、杨祖军分包的建筑工地打工。可是,工程竣工后,两位包工头没有立即支付李见军等20多位民工的工资,而是分别给李、陈、刘三人出具了欠条。出具欠条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包工头将李见军的“见”写成了“建”,将陈立万的“立”写成了“利”。李、陈二人憨厚、朴实,并没在意,将欠条收起。 讨工资 检察院伸援手 2004年春节前,李见军三人到都江堰市找到杨运书、杨祖军,两人谎称没钱,一分钱也不愿意给。不久后,他们再次找上门去,可是,没有找到二位包工头的身影。三人立即向都江堰市法院起诉。由于李、陈两人欠条上的姓名与两人真实姓名音同字不同,而且又不知两位包工头家住何处,法院难以立案。 去年春节,万般无奈的李见军三人抱着试试的心态走进了都江堰市检察院的大门。该院民行科干警热情接待了他们,并对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欠款事实成立,只是起诉证据欠缺。 于是,检察官们给民工们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并指导他们向当年所打工的工地和老家的民工收集证言,证明欠条上所写名字与李见军、陈立万同为一人。证据补充完整后,检察院支持民工依法向两包工头讨工资。 判决 包工头欠账 总建筑商埋单 今年8月,在找不到两位包工头的情况下,都江堰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告,可二人仍然没有露面。最后,该法院依法对杨运书、杨祖军二人欠薪纠纷案作出缺席判决:支持李见军等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二位包工头支付拖欠20多位民工的工资共计8.15万元。由于无法找到包工头,该工程总建筑商依法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代两位包工头向李见军等支付所欠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