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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厂方被处巨额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4:01 深圳特区报

  《鸿昌厂费尽心机侵犯员工权益》追踪报道

  侵权厂方被处巨额罚款

  坪山劳动站五项举措积极整改

  【本报讯】(记者李文生陈海峰)“直通车”连续追踪的《鸿昌厂费尽心机侵犯员工权益》报道,有了最新进展:龙岗区劳动局昨天向“直通车”发来《关于鸿昌塑胶五金玩具厂侵犯员工权益调处情况的函》称,该厂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开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其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9800元。

  鸿昌厂被责令整改并罚款

  8月18日,“直通车”专版刊发《鸿昌厂费尽心机侵犯员工权益》报道,针对此前龙岗区劳动局坪山劳动站反馈“直通车”时称“市民投诉不实、鸿昌厂不存在侵权行为”问题,报道了记者深入该厂进行细致调查情况,以及该厂采用多种方式侵犯员工权益事实。

  鸿昌厂侵权行为能否确认?坪山劳动站为什么会得出与记者调查结果相反的结论?报道见报当日,“直通车”工作室同时向龙岗区政府发出了编号为0081号的“直通车转办函”。龙岗区政府收悉该“转办函”后,区领导高度重视,随即将其交区监察局办理,区监察局随即确认:鸿昌厂确实存在投诉人反映侵犯员工权益的问题。

  龙岗区劳动局昨天传来的函件称:针对鸿昌厂的违法行为,我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开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指令其于9月2日前改正。9月11日,我局监察队工作人员再次对该厂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查,发现该厂已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员区的加班工资。另外,该厂因新招用了一些员工,降低了员工的加班时间,但个别部门的部分员工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情况。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及整改情况,我局已于9月28日对该厂开出《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对该厂处以人民币49800元的罚款。“

  坪山劳动站吸取教训积极整改

  针对在鸿昌厂劳动侵权问题上查处不实的问题,龙岗区劳动局坪山劳动站此前还向“直通车”工作室发来的《关于李先生反映坪山鸿昌厂侵害员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报告》,详细说明了该劳动站调查处理该问题的经过,承认在“直通车”首次督办鸿昌厂侵权问题后,劳动监察不实,并强调:对于此次监察不实问题,已吸取教训,并积极整改。

  该劳动站表示:“为防止类似情况发生,我站在分析自身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通报这次监察不实的情况,要求各工作人员自查存在不足;二是加强劳动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劳动监察能力;三是收集全国有关劳动监察事例,印发给监察人员,从中吸取经验;四是加强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五是欢迎各媒体对我站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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