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批“城市新居民”落户咸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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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6:3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咸阳讯 (记者 苗嘉诚)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更好的服务外来人口,从今年9月份开始,离开原户籍所在地到咸阳市渭城区居住、工作的外来人口,都可以在渭城区公安局各个派出所领到“城市新居民户口簿”,成为咸阳市渭城区的“城市新居民”,他们可以和常住人口享受同等待遇。据悉,这是我省首批“城市新居民”落户咸阳。 为了更好的服务“城市新居民”,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区分局拿出了四条措施: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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