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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女友 轻生不成改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8:48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 赵丽娜 实习生 高艳)因女友提出结束同居关系而心怀不满,张伟(化名)将女友杀死后,欲服毒自杀。但因药力无效自杀未果,便投案自首。昨日,记者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张伟被判死刑,缓刑两年。

  张伟今年52岁,1995年与王红(化名)相识后同居。今年春节前,王红突然提出分手,张伟无法接受。此后,张伟多次找到王红,恳求她和自己和好,但遭到拒绝。后来,张
伟又以杀死王红来威胁,但王红仍未回心转意。

  今年4月28日晚7点左右,王红有事外出。张伟趁机从王红家北侧的窗户进入室内。晚上9点左右,王红回到家,吃完饭后走进小屋。这时,躲藏在门后的张伟立即举起准备好的锤子,使劲儿击打王红的后脑数下,并大喊要和王红同归于尽。杀死王红后,张伟将事先准备好的老鼠药掺入饮料里服下,留下一封遗书,然后就躺在地上等死。40多分钟过去了,张伟没有任何不适感觉,便离开王红家。他来到药店,又买来安神药,和老鼠药一起吞下去,但再次自杀未果。4月29日下午,张伟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张伟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凶狠残暴,罪行极其严重。但鉴于张伟案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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