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以爆炸瓶“报答”恩人犯罪嫌疑人又进“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8:56 无锡日报

  本报讯恩将仇报图谋恩人钱财,最终落入法网。昨据南长区人民检察院证实,涉嫌用爆竹火药制成爆炸瓶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杨玉森、黄某被依法提起公诉。

  黑龙江籍的犯罪嫌疑人杨玉森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8月被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杨玉森再次流窜到本市,两手空空的他找到相识的本地人张某某求其帮助渡过难关,出于好意,张某某拿出1000元给杨,要杨尽快找个工作
好好过日子。一贯游手好闲的杨玉森很快就坐吃山空,被房东赶出门。看到曾帮助过自己的张某某有房、有车,杨玉森产生了敲诈勒索的念头,并找安徽人黄某合作。

  今年6月30日凌晨零时许,携带事先用酒瓶、爆竹火药做成的爆炸瓶,由黄某驾驶摩托车将杨玉森送至目的地附近。之后,杨玉森单独携带爆炸瓶前往本市芦村被害人张某某家。途中,犯罪嫌疑人杨玉森给被害人打电话,要其准备37万元人民币。到达张某某家后,杨玉森点燃爆炸瓶引线将底楼窗玻璃炸碎,接着又给被害人打电话,要其准备好钱,并威胁将对其家人不利。次日中午,杨玉森用短信形式要求张某某往指定的银行卡账户里存钱,并再次威胁被害人不要耍花样。当日下午4时许,公安人员在嫌犯黄某租住地将杨玉森、黄某抓获。(三川)新闻线索提供者:陈习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