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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内摔伤先取证还是先看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9:34 千华网

  梁女士去超市买羊肉片,走到超市卖鱼的摊位附近时,被地上的冰滑倒。当时左手疼痛难忍,梁女士直接去医院治疗。事后,梁女士家属找到超市,希望超市能够给予赔偿。超市方认为,他们不能确认梁女士是在超市内摔倒造成骨折的,所以不能进行赔偿。

  日前,记者见到了在家休养的梁女士。梁女士说,10月7日下午1点多,她到铁东一家超市买东西,当走到超市卖鱼摊位附近时,被地上的冰滑倒,当时,卖鱼的业主和几名顾
客将她扶起。因左手疼得厉害,她来不及找超市,直接去了医院,确诊为左手骨折。第二天,梁女士的亲戚找到超市,要求看当时的录像,被超市方拒绝。又过了几天,亲戚再提出看录像的要求时,结果发现,录像里没有梁女士摔倒的记录。

  据超市张店长说,超市经过调查,并不能确认梁女士是在超市内摔倒的,当时梁女士也没有及时通知超市,所以没法对梁女士进行赔偿。张店长还说,他们知道这一事情后,查看了超市内的监控录像,没有发现梁女士在超市内摔倒过。如果梁女士确实是在超市内摔倒的,超市方会在第一时间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并联系伤者家属。

  后来,梁女士的家属要求扶梁女士起来的鱼摊业主出面作证,但业主表示不知情。目前,梁女士因提供不出足够的证据,没有得到超市的相关赔偿。

  梁女士的经历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市民在超市里发生意外,是先取证还是先看病?

  据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王丛笑律师介绍,消费者在超市遇到人身损害,如果伤势不是很严重,最好在第一时间取证,也就是要找到超市的当日当班管理人员或经理;如果一个人到超市购物,自己不能及时通知超市方,伤者应该向身边的消费者求助,由其帮忙及时通知超市方,并记住帮忙者的联系方式;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到超市,其他一同前去购物的人员应该及时通知超市方,以免事后取证困难。市民在超市内购物,因为超市原因造成消费者人身受到损害的,超市应该负一定责任,一般超市都会及时救治伤者。但有一点要强调,如果是因为超市的原因,造成消费者出现昏迷、不省人事等需要立即抢救的,消费者还是应该先看病,事后消费者及其家属应及时查询120的急救记录以取得证据。

  记者 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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