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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夫妇网上发帖开价15万欲征“腹”生子(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0:08 国际在线

  代孕酬金将分期付款

  钟先生在帖子内容中留下了自己的QQ号码,他表示此前已经有一位女士与其联系,表示愿意考虑成为代孕者。该女子离婚未孕,需要一笔钱做小生意。

  15万元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钟先生和太太一起经营着自己的公司,
有一定经济基础。与记者谈话时,钟先生不停地摇晃着手中的车钥匙。他们说,如果代孕对象令人满意,价钱双方可以进一步商谈。面谈中,钟先生再次强调了他帖子中的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相貌姣好,身体健康等。

  至于这笔款项如何交付对方,钟氏夫妻俩打算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孕前,交付定金;受孕后支付一笔款项;受孕中期(1-5月)支付一笔;受孕后期(5-10月)支付一笔;孩子落地并完成亲子鉴定后支付余款。至于孩子的性别,钟先生夫妇表示并不在意。

  代孕前要签订合约

  毕竟是亲生骨肉,钟先生夫妻俩最为担心的是孩子的母亲将来思儿心切找上门来,打搅其家庭生活。所以,他们避免将具体的家庭住址、公司名称、个人姓名等透露给对方。钟先生提出,双方可以在代孕前拟定一份合约,主要对代孕完成后双方不再联系进行约定。

  钟太太说,自己是个善良有爱心的人,即便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她将来也会如一个亲生妈妈般对待孩子,给孩子提供尽可能好的生活。她说,双方老人对于夫妇俩此举也表示支持。“想抱孙子的念头太强烈了!”

  征“腹”生子

  无论是人工授精还是体外受精,孩子最后都要在妈妈的肚子里“瓜熟蒂落”。昨天,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生殖科博士王竹晨告诉记者,钟太太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借腹生子”才能获得亲生骨肉。但医院是禁止实施此类手术的。

  律师:代孕合同属无效合同

  一方面,卫生部早已明令禁止“借腹生子”;另一方面,我国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冰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说,这就意味着,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旦“代孕”母亲事后反悔,这对夫妻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允许实施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但禁止“借腹生子”。2001年8月,卫生部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就有明文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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