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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明算账--人民内部矛盾今日谈(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0:16 河北日报

  如果说今天的人民内部矛盾与50年前的人民内部矛盾有了什么大的变化,那么其中最大者,大概就是经济纠纷大大增加了。

  请看:

  老板与雇工因了工资劳保待遇而发生冲突。

  合作伙伴因了经济利益打架而散伙。

  老同学、老朋友因了债务债权而反目。

  家庭成员因了财产分配等等问题而出现感情破裂……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如何协调和处理好这个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

  实践反复证明:经济问题完全靠亲情、友谊、口头表态、拍胸脯承诺等等,是不牢靠的。我想最好最重要的办法就是“亲兄弟明算账”。

  有道是“大家都按规矩来”,“先小人后君子”,与其当初抹不开面子怕难堪而稀里糊涂到头来撕破脸皮,还不如一开头就“丁是丁卯是卯”地依照法律办。我认为在各种涉及经济利益的关系中,订立书面的合同、协议是个好办法。它好在:其一,双方的人格都得到了尊重;其二,约束的是双方,是最好的平等。

  在这个问题上,近年我有过一次成功的实践:一位书商约我担任主编而编辑出版一本书,他预计市场十分看好。为了保证我们5位编写者的利益同时也为了确保书商的利益,我提议并起草了一份协议,约定:如果不能在限期内完成书稿,编写方承担经济损失;而如果出版发行不成,书商将补偿编写方10万元。所有参与者都在协议上签了字。由于种种原因那书未能出版发行,几经周折,书商赔付给编写方3万元。虽比协议少了7万元,但编写者毕竟得到了3万元的补偿。试想一想,如果没有那份书面协议,空口无凭,编写方就分文也得不到,且无处诉求。而且大家都会很伤感情,人际关系就会紧张,矛盾就会凸显出来。

  现在我们已经进入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这种以书面协议来约束双方的办法,值得在经济生活中推而广之。比如夫妻的“婚前财产公证”,朋友之间乃至父母子女间的借款还款也立字据等等,我认为都是好办法。

  一般来讲,人们会有一种感觉,好像既然大家是合作伙伴,是朋友,乃至是亲属、夫妻、父母子女,怎么好意思搞书面协议之类呢?这种观念大概只好归入“人情大于王法”之列,实践证明不行,于人于己有害而无益。

  人民内部矛盾,从总体意义上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多是一些并不重大的纠纷,这些东西消除了,一般就不会出现问题。而事前订立一纸书面协议,其后没事当然更好,有事就有了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凭证,照着办就可以化解许多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我们人际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生活的和谐也就有了切实的保障。

  “明算账”了,都按规矩办了,“亲兄弟”就会更亲;而那些表面上大家“好好好”,心里都藏着“小九九”,倒是很危险的事情!

  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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