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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额外收费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1:30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殷莹 王赫岩)迟到半小时要交2元,迟到一小时交5元,家长去幼儿园接孩子晚了要交如此“罚款”。昨天,有读者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这件“怪事”。经了解,幼儿园一方表示该园设课后托管班,是服务家长的举措,收取的只是计时照看费。

  昨天,家长张雷先生(化名)来电反映,他的孩子目前在南开区第九幼儿园上学,作为双职工的家长,他们夫妻每天下班后急匆匆赶去幼儿园接孩子,但有时还是难免迟到。
一次,他妻子下班后赶去接孩子,结果迟到了一个小时,到幼儿园一看,等着父母来接的孩子们都被集中在幼儿园传达室里,张先生的妻子十分感动,觉得老师如此耐心地照顾孩子,让家长放心。但是,临走时,她被告知自己要交给幼儿园5元钱,因为接孩子迟到一小时。这时她才得知,幼儿园规定迟到一个小时要交5元,迟到半个小时要交2元钱。对此,张先生有些不满,觉得幼儿园收这个钱像是罚款,心里特别别扭。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南开九幼的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家长所讲“罚款”并非事实。该负责人称,幼儿园就是体谅到一些家长下班晚,无法准时接孩子回家,才特别开了一个计时班,每天安排一位教师来照顾孩子,直到家长来接。但由于教师是在班后照顾孩子,也是在进行额外服务,所以计时收取照看费也是应该的。现在照看孩子半个小时要交2元,一个小时交5元,只是象征性收费,这些已提前通知过家长,得到了大部分家长支持。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南开区物价局和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有家长向他们反映了此事,按照相关规定,对幼儿园收费问题已全面放开,除幼儿园保育费外的其它收费项目和标准,都不属于物价部门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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