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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会计买假发票模仿领导签名疯狂贪污一百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2:35 国际在线

  一名年仅26岁的街道办事处女会计,为了满足私欲,竟利用购买假发票、私刻印章、模仿领导签名等手段,疯狂侵吞公款116万余元。10月1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戴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贪污所得,退回原单位。

  2000年5月,戴琴被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办事处委任为会计。2002年1月的一天,
戴琴将黑手伸向单位的公款,模仿办公室主任和局长的签字报账,成功套取公款2000元。第一次得手后,戴琴的胆子大了起来,开始从长沙火车站附近摊贩手中购买假发票、私刻印章,并自行填写金额和模仿单位财务主管领导的签名等手段,疯狂敛财。

  戴琴本以为这么做会神不知,鬼不觉。可2005年10月,因湘湖管理局(下辖湘湖街道办事处)的一名领导即将被调走,芙蓉区审计局派员进驻湘湖管理局进行审计。戴琴顿时慌了神,她担心自己的行径败露,便将此事告诉了丈夫王某。两人经商议,决定将账簿偷走。两人偷走账簿后,由王某驾驶微型车,将账簿装入4个编织袋内,运到了望城县戴琴的娘家。为毁灭证据,戴琴要她母亲烧掉这4袋账簿,出于担心和害怕,戴母只烧掉了其中1袋账簿。剩下的3袋,后来被公安机关追回,成为检察机关指控戴琴贪污行为的重要证据。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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