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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天宽地阔--人民内部矛盾今日谈(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0:31 河北日报

  人民内部矛盾,从根本上说不是对抗性的,不是敌我之间的,不是势不两立的。我们曾经用的办法是“团结—批评—团结”,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和可行性。比如单位组织内部、同事、同志之间的矛盾都应当这样来处置。

  针对今天经济、社会生活的现实,我以为第一当讲“团结—批评—团结”,第二是大家依法依规行事,此外还得加上第三条,就是在必要的时候让一让,“退一步天宽地阔”

  今天的人民内部矛盾,政治思想方面所占的分量相当少了,而大量的、绝大多数的是关于经济、物质利益的,于是有的人就信奉“寸土不让,寸利必争”。

  而实践证明,许多情况下这也不行。因为既然是“矛盾”,就有两个方面,你强调“寸土不让”,对方也强调“寸利必争”,谁也一点不宽容,一点不将就,一点不相让,那就会伤感情,坏事情,两败俱伤。

  打个最通俗的比方,两只羊面对面过一座独木桥,大家都有过桥的“权利”和“自由”,是平等的。但是如果双方都坚持自己这方的权利和自由,那就一定会双双掉到河里去———这则寓言故事是上了小学课本的,实际上是对儿童少年进行“重谦让”的美德教育。

  人民内部矛盾,如果说用来协调关系,法律法规应当用,那么更多的应当适用道德。事事打官司上法庭,既无必要也不可能。

  胡锦涛同志说:“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

  无论城市乡村,都有许多关系处理得很好的实际经验,“远亲不如近邻”,“家和万事兴”,“和为贵”。实际上,具有忍让美德、谦和待人、与人为善的人最能得到广大群众的赞成和拥戴,他们的“人格分”很高。而相反,那些遇事“锱铢必较”、“斤斤计较”、“得理不饶人”的人,人际关系就会很差,大家就会对他(她)敬而远之,久而久之,他们自己就成了孤家寡人,那样的生活实际是很痛苦的。

  我自己就碰到过这样的人:你说他(她)完全没有道理吧?倒也不是。可是,他(她)就死死抓住那么一点“道理”,不依不饶,没完没了,一丝一毫的“亏”不能吃,天下便宜都要让他(她)自己占尽。他们的胡搅蛮缠,实际上把他们开头具有的那点“道理”全给抵消了。一个不懂得大道理,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是没有资格得到他人的尊重的!

  有这样一则故事:明朝有个董笃行,在外做官,接到母亲因为盖房与邻居发生争执的书信,他写了一首诗回复:“千里捎书为一墙,不禁使我哭断肠;你仁我义路近邻,让出两墙又何妨?”董母看罢觉得有理,主动让出两墙宽的地方。邻居受到感动也谦让起来,结果房子盖好后,两家之间形成了一条宽宽的通道,被后世称为“仁义胡同”。

  和谐美好的大小环境,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营造,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需要“从我做起”。

  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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