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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营运司机“黑名单”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0:3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昨天,市运管处公布了我市首批104名营运客车驾驶员“黑名单”。这批驾驶员是2004年以来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营运客车驾驶员。全市各客运企业在驾驶员发生重特大事故起三年内不能聘用“黑名单”上的驾驶员。

  近几年来,一些营运客车驾驶员发生重特大事故被企业解聘后,隐瞒事实真相,到其他客运企业重新上岗,给客运安全埋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

  为提高营运客车驾驶员的综合素质,保障营运客车安全行车,市运管处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厅、安监局《关于加强营运客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列出营运客车驾驶员“黑名单”。

  市运管处要求,各客运企业要根据公布的营运客车重特大事故驾驶员“黑名单”,对驾驶员队伍进行认真核对和清理,对进入“黑名单”的驾驶员给予调离驾驶岗位或解聘,并在事故发生后三年内不得再聘用。同时要求各客运企业逐级列出驾驶员违章、行车事故“黑名单”,在办理新驾驶员聘用时,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杜绝“黑名单”中驾驶员上岗。擅自聘用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企业行政领导责任。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聘用驾驶员的监管工作,及时通报信息,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制,对疏于安全管理或失职人员,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严肃处理。秀贝适适 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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