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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强收“一次性碗筷费” 工商:这是“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8:13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柯锐 通讯员 王卫红 刘晓慧 报道:酒店不顾顾客反对,强制收取“一次性碗筷费”。昨日,工商部门对餐饮店的此种做法喊停。

  消费者耿女士昨向洪山工商所投诉,称其在石牌岭某酒店吃香辣虾时,酒店服务员未征求消费者意见,结账时强制收取所谓“一次性碗筷费”,每套碗筷收1元,耿女士一行8人就餐,被收8元。

  耿女士指出不应收这种“碗筷费”,但酒店服务员态度强硬,称该酒店只有收费的碗筷,没有免费的自备碗筷。

  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找到该酒店负责人,指出其收取所谓“一次性碗筷费”的行为违规,该负责人表示,酒店开张时间不长,服务管理还没跟上,今后一定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随后,该负责人当面向耿女士赔礼道歉,并退回多收的8元“碗筷费”。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此类收碗筷费行为属“霸王条款”,遇到此类强制消费行为,消费者可及时向“1231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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