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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员低价销售 被公司索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2:38 法制晚报

  促销员低价销售 被公司索赔10万

  本报讯(记者 李奎 通讯员 何照新)一套价值3700元的音响,某商贸公司聘请的促销员张某却以2100元的超低价格卖给顾客。记者上午获悉,该商贸公司将张某告上石景山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据商贸公司诉称,该公司安排员工张某到一家电器卖场销售其产品。2006年1月8日,一位顾客在电器卖场购买了一套音响,当时的正常价格是3700元,可张某却以2100元的价格销售给顾客。

  张某本想通过其他渠道进货把音响送到顾客家,不想顾客索要正式发票,事情败露。面对诉讼,张某说他只是公司招聘的促销员,并未订立合法的劳动合同,而且他也无力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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