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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冻死街头 家人将请客陪酒者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3:57 黑龙江日报

  约朋友到家中畅饮,结果朋友因醉酒冻死在回家的路上,其家人将请客者和陪酒人告上了法庭。19日,黑河市孙吴县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两顿喝了一斤多醉酒冻死街头

  姜军是黑河市孙吴县客运站一名中层干部,年过四十的他年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
。然而,这个被同事和朋友认为为人豪爽义气的汉子,却因为醉酒意外地冻死在街头。

  18日,记者见到姜军的同事和朋友时,大家无不为他的英年早逝惋惜不已。据介绍,姜军年轻时曾当过三年的兵,并在部队里入了党,因此在他的性格中有一些军人特有的豪爽热情。谁有事找到他,他总是尽心尽力热心帮忙,因此在社会上交了不少朋友。而姜军与朋友相处的方式也很简单,就是喝酒,姜军的能喝在同事朋友中也是公认的。“这小子一斤多白酒没问题。”这是许多被采访对象谈到姜军酒量时多次重复的一句话。而姜军死亡当天已喝过两顿酒,他在夜色阑珊时分想赶回孙吴县城,就是要赶赴另一个酒局。

  姜军的妻子没有正式工作,就在客运站旁开了一家小仓买店。2005年12月17日是星期六,姜军洗漱完毕后就陪着妻子来到仓买店看摊。接近中午时分,姜军的战友侯某路过仓买,热情的姜军邀请侯一块吃午饭。虽然只是简单的几个小菜,可姜军和侯各自喝了四两多白酒。姜军的父亲姜荣回忆说:“因为和儿子儿媳在一起住,那天早晨我特意问儿子晚饭是否回来吃,儿子说不回来吃,(同事)李国文欠(朋友)牛大明2000多块钱,挺长时间了没还,牛大明请他俩到家里吃饭,想让他帮着催李国文快还钱。”当天14时多,姜军带着李国文来到了位于孙吴县腰屯乡五家堡村的牛大明家。当时牛大明还在村里帮着明天准备办喜事的张某一家张罗酒宴,只有牛大明的妻子于芳在家。因为三个人经常在牛家喝酒,于芳就让两人进屋,还包了饺子。不一会儿,牛大明回来了,热情好客的他把酒壶里仅剩的半斤白酒给三个人分了之后,怕酒不够喝,又和姜军到村里的小卖店买了五斤白酒。在此之前,牛大明中午帮人张罗酒席时已喝了一斤多白酒。

  这顿酒喝了两个多小时,席间牛大明拿出笔纸写上了姜军和李国文两个人的名字,准备写个还款计划,让姜军做中间人,督促李国文还款,但还款时间没有谈拢。这中间姜军两次接到侯某的电话,称有战友从外地来看他,让他回孙吴县一家酒店去喝酒。这时算上中午喝的四两酒,姜军已喝了一斤多白酒。当天17时左右,姜军摇摇晃晃地离开牛家,此时牛大明和李国文两个人也已喝得烂醉如泥。

  那天晚上姜军在乡村公路上并没有拦到回孙吴的车。第二天早晨,村民发现姜军的尸体僵硬地躺在乡村公路上,随即报了案。经公安部门勘察认定:其因身体体温过低而死,即冻死。

  当地气象部门的数据显示:当天晚上的气温是零下三十二摄氏度,北风呼啸、雪花漫天。

  一纸诉状请客人陪酒人成被告

  此事发生后,姜军的家人多次找到牛大明和李国文想为死去的姜军讨个说法。姜荣认为,儿子毕竟是为帮牛大明讨要欠款而到他家喝酒的,而且儿子喝得烂醉,牛家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把儿子送回家,也没有帮着联系车辆,而是任凭他独自返回50公里以外的孙吴县。而且在儿子走后,只是打了两个电话,在没有接通的情况下,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联系家人或是报案,致使儿子发生危险,出现意外。

  对于姜家的指责,牛大明否认姜军到自己家是为了帮自己要债。在法庭上,牛大明称,在喝酒之前,姜军根本不知道李国文欠自己钱的事,只是在酒桌上自己的爱人于芳说到李国文欠自己钱的事,姜军就开始质问李,两个人还因此弄得很不愉快。于是他拿出笔和纸,准备让两个人写“不因此事弄得不愉快的保证书”,后来两个人觉得没必要就没写。至于姜军到自己家喝酒,牛大明也不承认是自己邀请其来的。称那天上午,姜军自己打电话说要到他家喝酒,因为他和姜军的关系不错,姜经常在周末到他家喝酒,他爱人于芳就说:“你大哥不在,你要愿意来就来吧!”当天下午,姜军带着李国文来到他家。

  至于姜家指责自己对姜军照顾不周,牛大明称当时自己已经喝醉了,以往姜军周六在自家喝酒都是晚上住在自己家里,那天因为有人叫其回孙吴县喝酒所以姜才离开他家的。至于姜何时离开他家的,他也记不清了,后来他媳妇给姜军手机打了两个电话都没有人接听,曾把他弄醒,他们夫妻二人还在村头找过姜,但没看到人。考虑到姜军是在孙吴县客运站工作,来往的客车司机跟他都很熟,他们就以为姜军是搭乘客车回孙吴了。而且姜军是成年人,有行为能力,他没有任何义务照顾他。

  在姜军死后,牛大明和李国文二人对在姜军的死亡事件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与姜家分歧很大。今年8月中旬,姜军的父亲姜荣一纸诉状,将牛大明和李国文告上法庭。要求牛大明、于芳、李国文三人共同赔偿姜军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5万元人民币。

  安全保障义务引人关注

  19日,孙吴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姜军的诉讼代理律师,黑龙江兴泽律师事务所的姜广路律师指出,被告牛大明作为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应对所有参与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可能发生的危险要尽力去避免,以及尽最大能力的援助义务。而在本案中,牛大明夫妇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对此事负责。

  在此次开庭审理中,被告不同意给付赔偿金,但同意作为事件相关人给付一定的慰问金,现双方就给付的金额正在协调中。

  这起民事赔偿官司在孙吴县百姓心中引起不小的反响。孙吴县居民有“喝酒就要尽兴,半斤的酒量也要照着一斤喝,否则就被视为不够交情、不讲究”的观念。姜军的意外身亡,给许多人敲响了警钟。而姜军两个未成年的女儿永远失去了父亲,已年过七旬的父母,必须面对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文中涉及当事人为化名)(本报记者 王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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