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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装打趔趄靠近好朋友偷走银行卡套走九万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3:01 大连晚报

  佯装打趔趄靠近好朋友偷走银行卡套走九万九

  近日,中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实习生吕晓琳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一名25岁的小青年,在帮朋友兑饭店的时候,发现朋友的一个银行卡里面有40多万元的存款,他当时就记下了卡的密码,然后通过“贴身战术”,将朋友揣在后屁股兜里的银行卡盗走,分三次取走了现金9.95万元。10月20日,中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李某今年25岁,高中文化,吉林省辉南县人。李某的一个好朋友张某在中山区经营一家饭店,由于一些原因,张某想把饭店兑出去,便请李某从中帮忙。

  今年6月4日,李某同张某一起去二七广场附近一银行查询

银行卡内的余额时,李某得知张某的银行卡里有40多万元的存款,他立即动了盗窃之心。他在张某的旁边,偷偷地记下了这个银行卡的密码。

  此后,李某便开始计划如何把张某的银行卡偷走。于是,他跟随张某寻找作案的机会。6月28日11时30分,在大连市中山区共建巷某号张某的暂住处,他看到张某正在忙乎什么事,立即贴到他的后面,用打了一个“趔趄”的卑鄙手段,靠近了朋友的身体,然后趁机将张某放在裤子后兜内的银行卡盗走了。随后,李某找借口离开张某,火速到银行取钱。6月28日,他分两次从银行取走现金4.95万元。第二天,他见张某仍然没有发现,就又持该卡取走5万元。

  6月30日,张某想要用钱,发现卡不见了,卡里的9.95万元被人冒领了,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民警们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并通过现代化的手段,查出这个冒领大量金钱的家伙正是他的朋友李某。李某随即被当地派出所予以刑事拘留。

  今年10月,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犯盗窃罪,向中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案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将赃款全部退缴,没有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10月20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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