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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起贼心 盗窃现金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9:12 黑龙江日报

  高梅 记者 邵晶岩 卢军

  本报讯出租车司机拉载乘客起贼心,趁乘客熟睡之机,将乘客随身携带的现金盗走。日前,宾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400元。

  出租车司机赵某,家住哈市阿城区交界镇。今年5月13日凌晨1时许,赵某驾驶自己
的出租车在宾县宾西镇招揽生意,被害人董慧勇租乘赵的车欲去邻镇永源镇。行车途中,赵见坐在副驾驶位上的董慧勇在熟睡,便伸手将董裤兜内的1200元钱盗取并揣入自己兜内。后董醒来发现裤兜内的钱丢了,赵某怕董怀疑是自己干的或者对其搜身,遂将钱掏出欲藏于车坐垫下,这一行动被董慧勇发现,遂当场将赵捉住并扭送公安机关。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赵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并将所得赃款全部退还。9月26日,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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