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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侵占保险费被判刑被告反告保险公司拖欠薪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9:58 云南日报

  “明明是公司欠我9万元钱,我却承担了刑事责任。”王红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有点飘忽无力,“我真不知道怎么讨回自己的报酬。”28岁的她刚刚成为一个孩子的母亲,身上却背着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书。现在,她在上诉的同时,准备起诉保险公司拖欠她的薪水。

  2003年,王红转为华泰的正式员工,成为公司保险业务员。她与华泰签订的劳动合
同终止日期是去年6月。王红的工作是找到有意投保的客户,然后从公司拿来保单与客户签订,再将客户所交保费交到公司。王红从华泰领来保单与另外两个公司外人员共同合作保险业务,然后分成。2004年10月,就在她刚休产假不久,华泰向公安机关报称,王红涉嫌职务侵占,她没有交保费216161元。经过经济侦查后查实,王红个人实收未缴保费为22221元,其余款项是两个合作者未缴回的。

  今年7月,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了王某侵占罪一案,认为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成立,随后判决王红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9月18日,王红递交了《刑事上诉状》。现在,王红正在积极准备刑事上诉,同时着手准备对华泰保险公司就欠薪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纳梦月(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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