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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出事故自负责任还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1:1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前晚,永嘉籍女子王某驾驶自备车在市区小南路正常行驶中,被一辆不按规定让行的轿车给撞了。由于对方当事人抓住了王某酒后驾驶的“小辫子”,王某不仅没拿到赔偿,反而要受到重罚。

  当晚7时15分许,市区小南路与坦前交叉口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事故。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事故的原因很简单,市区男子何某驾驶轿车从小巷出来往小南路右
转弯,因未规定让主干道直行的车辆先行,与王某驾驶的自备车发生刮擦。从现场来看,无可非议,责任在何某一方。民警决定对这起事故快速处理时,何某提出怀疑王某有酒后驾驶行为。经测试,王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了酒后驾驶临界值两倍还多。最后,民警认定事故双方各自承担50%%的事故损害责任,王某被撞的车子只能自己掏钱修理了。民警同时又依法扣留了王某的驾驶证三个月。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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