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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橡胶厂职工报销热费用靴子顶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2:57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讯23日,哈市关女士反映,他的爱人是哈尔滨橡胶厂的职工,每年报销热费,单位都是用雨靴顶替包烧费,每年家人都为这些皮靴的销路伤透了脑筋。近几天又到了报销热费的时间,关女士一家再次陷入了困境。

  2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哈市香坊区公滨路的关女士家,虽然已进入供热期,但由于关女士家的包烧费单位没能解决,至今关女士一家仍住在冷屋子里。据关女士讲,她的爱人关成汉是哈尔滨橡胶厂的职工,1996年他们家拆迁搬到了香坊区公滨路,起初单位一直是每年报销他们90%%的热费,可从2000年开始,单位就不再报销他们的热费了,而是用单位生产的橡胶雨靴顶替热费发给职工,让职工自己去处理这些雨靴换钱。2000年,他们家在单位领了850余元的雨靴顶替了热费,由于没有人要,一家人只好在夜市摆摊将所有雨靴卖了300多元钱。

  关女士对记者说,每年到了报销热费的时候,也就是一家人最头疼的时候,他们根本无法去处理单位发给他们的皮靴,无奈之下,关成汉便从2001年开始拒绝交纳热费,一直拖欠着热费。可今年开始,他们家实施了分户供暖,由于没有交热费,至今小区物业公司也没有给他们家开栓供热。可关女士找到橡胶厂,得到的答复仍是用雨靴顶替热费,面对今年1000多元的热费和以前拖欠的6000多元热费,一家人实在没有办法了。

  当日上午,记者随关女士一同来到香坊区香康路26号的哈尔滨橡胶厂办公地点,在这里记者没有找到负责人,随后,记者通过电话与该厂关厂长取得了联系。据关厂长介绍,哈尔滨橡胶厂从1999年就停产了,厂子也租给了个人经营,每个月租金只有10万元钱,只够工人开支和其余部分费用,根本没有给职工报销热费的资金。单位只好给职工发靴子来顶替热费,因为单位实在没能力报销职工的热费,作为领导,他也没有办法。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根据哈尔滨相关文件规定,单位有义务给职工报销一定比例的包烧费,单位给职工报销热费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不得以物品顶替现金,如果职工拿到的物品无法兑现现金,就等于单位没有给职工报销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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