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借北京人身份证买车后遭对方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1:02 华夏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江金骐) 王某当初借北京人身份证买车,现按交管部门要求过户。但却遭“背户”者北京人张某敲“竹杠”。昨天,西城法院受理了京城首例车主告“背户”案。

  今年8月22日,交管部门曾发布公告,要求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必须用“背户”人(专门出租、出借身份证替他人买车的人)的身份证件,办理过户手续。

  2004年8月,非北京户口的王某,购买了一辆松花江面包车,由于他的户口不在本市,卖车人包办手续,找了一名姓张的先生为其“背户”。据王某说,由于北京市交管局两个月前公告规定,凡是未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机动车的车主,必须在3个月内自行找到“背户”人,并持其身份证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车辆将被撤销登记,成为“死车”或黑车。当王某找到“背户”人张某并提出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却突然索要1000元费用。王某觉得这是乘人之危,当初,两人曾签订过协议,车辆所属等一切法律责任归王某所有,与张某无关,两人也没约定任何费用。

  后经了解,张某是车行雇佣的“专业背户”,类似张某的“专业背户”中,有人最多背了1000多辆车,值此车辆集中过户之际,“背户”族们索要1000元的费用,听说都已经成了“行价”了,王先生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