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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受伤没定工伤服药自杀死因成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1:10 北京晨报

  死者儿子向村委会索赔38万元

  50岁的女工林女士使用割草机不幸被割草机弄伤右手,8个多月后她留下四份遗书服用自杀。她的家人认为村委会没有为林女士办下工伤待遇,致使林女士自杀,因而状告村委会,索赔38万余元。昨天,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留四份遗书自杀

  张先生的母亲林女士生前受雇于门头沟区龙泉镇城子村民委员会,在村委会管理的小区工作,2004年7月7日,她在操作新割草机时,被割草机弄伤右手,经医院诊断为“右手中环指挤压毁伤”,城子村委员会支付了前期医药费后,就不再为其负担后期治疗费用,林女士也没有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2005年4月14日,林女士留下四份遗书后服下敌敌畏自杀。

  在昨天的庭审中,林女士的二儿子张先生出庭。“母亲是含冤而死的。”张先生说,为了证实其母的死亡是城子村委会造成的,他当庭宣读了母亲留下的遗书,不禁潸然泪下。

  城子村民委员会的代理人反驳道,林女士违反岗位规则,擅自使用割草机,才酿成事故致残,她的自杀完全是由于其性格所致,与城子村委会无关。

  女工自杀原因成谜

  对于林女士自杀的原因,原、被告各执一词,最终竟形成三种不同的说法。

  说法一: 受不了说闲话

  “我手受伤上了班,有人说我受报应,我生了气,病了……”这是林女士遗书上的部分内容。张先生气愤地说,由于母亲的右手无法工作,她的情绪变得很遭,三个月后,母亲去上班,有人指责她。对此,张先生认为,村委会应当避免工作人员对其母亲造成过大的心理压力。

  而村委会的代理人介绍说,林女士住院期间,村委会支付了5000余元医药费,还专门派了一个工作人员陪护,并按规定照常发放了林女士的工资。

  说法二: 没有办理工伤待遇

  “儿子找过大队,没有答复,小区也没管,我还有一个残疾儿子(三儿子),没法活了……”林女士的遗书中还提到了工伤的问题。张先生说,母亲在工作中受伤,应当视为工伤,事发后,村委会没有为林女士办理工伤待遇,他和母亲多次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均没有得到答复,这是母亲自杀的另一原因。对此村委会的代理人解释说,他们曾带着林女士去申请工伤鉴定,但因不符合有关规定,相关部门没有给她做工伤鉴定,这不是村委会的责任。

  说法三: 可能精神有问题

  村委会方面怀疑,林女士可能患有精神方面的病症,因此自杀身亡。据介绍,林女士伤后上班时,曾前往八大处而无法返家,是警察和村委会的人把她接回来的,此外,她做看车棚工作时发生过不声不响脱岗的情况。

  “我的母亲身体很正常。”张先生如是说。在法官询问其家庭情况时,张先生说,他的父亲先于母亲一年去世,是上吊死的,他有残疾的弟弟在母亲出事的前一天死在家中,现在只剩下他和一个哥哥。

  晨报记者 武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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