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筹措资金被忽悠272万 融资须了解对方资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0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武汉10月25日消息(记者王志刚 通讯员梁晓亮) 一方面急需弄到款项解决单位资金周转不畅,一方面称可以帮人贷款融资,这本是件“两好合一好”的事。但急需资金的六家单位因未考察对方资信,结果落入陷阱而拱手交给骗子共272余万元。近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空壳公司”老总王绍华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检察官提醒:筹措资金选择贷款担保时,首先要考察对方资信,且莫轻信类似“能人”的“海吹”,以防上当受骗。

  2004年2月,新疆农垦科学院试验场某负责人经人介绍认识了湖北中环公司老总王绍华后,王自称公司实力雄厚,还经营有其他实体,可以为其融到3000万元资金。当时正在因自己此前为单位融资而被骗了100万元资金感到一筹莫展的汪某,听王绍华这么一说如同捞到救命稻草,当即便迫不及待地与王签订了融资3000万元的协议书,并按融资协议先后6次支付给王绍华72万元“融资担保费”。期间,王为了拖延时间而6次向该场发出承诺函,但该场却始终未收到王的分文融资款。结果,试验场的这位负责人因公司、企业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被判入狱。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4年2月至12月,王绍华在没有任何融资能力的情况下,先后与新疆、上海、内蒙、张家港、武汉等地的6家单位签订融资协议,慌称可以帮这些单位共融资到近亿元资金,王则先后从中骗取“融资担保费”、“打点费”共272万元。期间,上海某公司找王绍华讨要其承诺的融资款时,王索性给对方开了张空头支票继续忽悠对方。据了解,王绍华在骗财过程中,除被对方追还了20万元外,余款252万元均被其用于了还债、挥霍及维持公司的费用。2005年11月6日,王被警方抓获归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