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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给儿签下糊涂收条 法院判决:收条有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0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有句话叫“家贼难防”,家贼为什么就难防呢?因为关系太亲近了,根本就不防备。比如儿子要骗老爸,估计一骗一个准。南京85岁的刘大爷就吃了自己儿子的苦,一不留神签了个字,结果损失4万元,这可是养老的钱,老头不服气,告到法院,怎奈,收条是白纸黑字,法院还是判他输了官司。老头仍不服气,将上诉到高一级法院。

  晚年孤身亡妻留下十万遗产

  刘大爷今年85岁了,原是南京某电器厂的职工,退休多年,每月拿着微薄的退休工资,生有5个子女,但自己住在鼓楼区某老年托管所里。1990年,刘大爷的老伴不幸遭遇车祸身亡,肇事方支付了10万元作为老人的死亡赔偿金,这笔赔偿金的收益人当然是刘大爷。对于这笔赔偿金,刘大爷的子女们达成了一个协议:钱存放在弟弟刘加(化名)处,而使用权归父亲,但父亲必须告诉子女们钱用在了何处。

  刘大爷失去了相濡以沫几十年的老伴,就轮着到子女家住上一阵,和邻居聊聊天,饭后散散步,生活得也比较舒心。可天有不测风云,2006年7月,身体一向健朗的刘大爷突然患上了肺炎,上医院一检查,还患有严重的高血压、脑血栓等疾病。刘大爷只得住进医院治疗,在治疗期间,刘大爷将自己积蓄多年的退休金全拿出来了,可是这点钱对于高额的住院治疗费用,只是杯水车薪。刘大爷想到了那10万元赔偿款。

  糊里糊涂

  老人签下莫名收条

  给父亲治病需要用钱,这没什么好说的。刘大爷的大儿子刘伟(化名)于是找到了弟弟刘加,让刘加把10万元钱拿出来做父亲的医疗费。但刘加就是不肯拿出这笔钱,他的理由是,之前有过约定,父亲如果要用这笔钱需要所有的子女同意方可,现在你一个人来,当然不行。刘伟认为,都什么时候了,给父亲治病要紧。两人争执不下,但刘加始终也没拿出钱来。大儿子回去跟刘大爷一说,刘大爷很生气,自己找小儿子,但小儿子也没给面子。无奈之下,2006年9月6日,刘大爷将儿子刘加告到了秦淮区法院,要求儿子返还10万元。法院不久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刘加说即使给钱,也只能给6万,另外的4万已经给父亲拿走了,刘大爷感到莫名其妙。但随后儿子出示的一张收条让他目瞪口呆,收条上写着“今日收到儿子刘加四万元整”,下面还有他的亲笔签名。对此,刘大爷感到很冤枉,他说他确实签过名,但根本不知道是收条。几天前,刘加跑到医院来,拿了张纸让父亲在上面签字,说不签他就要被判刑。当时刘大爷看小儿子心急火燎的样子,加上他也在病中,没多想,也没看纸上写的是什么,就签了字。现在见儿子拿出的是收条,刘大爷才恍然大悟,原来小儿子是存了心要拿这笔钱。刘大爷的代理律师当时就质疑被告,按照协议,应该得到其他兄弟姐妹的同意才能给父亲钱,为什么不遵守呢?但被告避而不答。

  法院审理

  收条为据支付余款

  不久法庭作出了宣判,结果让刘大爷很失望。法庭认为,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理的权利。本案中,原告刘大爷妻子的车祸赔偿款由其子女约定暂时存放在被告刘加处,赔偿款的使用权在原告。现在由于原告年老体弱,身患多种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生活也不能完全自理,仅有的退休金又不足以支付,故被告应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原告。因被告已支付给原告4万元,有原告出具的收条为证,故该款项从10万元中扣除。刘大爷的“自己从未从被告那里拿走一分钱”的主张因无证据证实,法院不予以支持,故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剩余款项6万元整。

  刘大爷很懊恼,没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就糊里糊涂地签上了名,竟上了儿子的当。他表示对判决不服,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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