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规定 “阳澄湖”大闸蟹名称不能乱用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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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8:0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京10月25日消息(记者孙叶)随便一家饭店挂出“阳澄湖大闸蟹”的招牌,普通螃蟹就摇身一变,身价翻番,这种状况似乎已习以为常,但据当地媒体报道,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近日出台了《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对阳澄湖大闸蟹做出了更为明确的界定:只有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经认定基地养殖并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华绒螯蟹,才能被称为阳澄湖大闸蟹。
根据《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对阳澄湖大闸蟹做出的界定,真正的阳澄湖大闸蟹只能是在阳澄湖113平方公里范围内按照标准化养殖的大闸蟹。 《办法》还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作了进一步规范。使用该标志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之内而未经过核准的,不得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据了解,目前苏州有107家企业获得了阳澄湖大闸蟹的专营销售资格。 《办法》明确规定,养殖户须建立养殖生产台账,收购经营者则须建立收购销售统计台账。生产台账包括记载苗种的来源、规格、投放数量、日期、防疫消毒方法,养殖过程中的投饵情况等。销售台账则须记载每批商品蟹的来源、数量、规格、销售去向等。如此一来,从养殖到销售,阳澄湖大闸蟹的“合法”身份都有据可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