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保安非法拘禁殴打小偷致其死亡 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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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1:31 国际在线 | |||||||||
作为保安抓小偷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对被抓来的小偷进行扣留和肆意攻击毒打却违犯了法律有关规定。日前 ,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依法对滁州市珍珠水泥厂保安殴打小偷并致死案进行公开审理,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汪某某、朱某、李某等六人三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王某某宣告缓刑五年执行。 今年2月2日凌晨零时30分许,滁州市珍珠水泥厂保安朱某在厂区巡逻时发现正在行
随后,李、朱两人和同在值班的朱某某令易某某交代盗窃同伙,并对易某实施殴打,被告人李某还从墙上取下一根橡胶警棍殴打易某某的肩部、腿部数下。此后,保安王某某、汪某某、李某某等又轮番对易实施殴打。2月3日下午14时10分,易某某被送往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因外伤合并潜在性心血管病变引发死亡。(谈善文 记者 胡昊)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