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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支票骗巨款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2:30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孙筠 通讯员 霍立涛 张燕)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目无法纪,使用伪造支票,骗取巨额钱财。日前,市检二分院对其以票据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50岁的被告人张某是本市人,中技文化,本市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4年11月,张某找到天津某国际贸易公司总裁孙某,让孙某帮忙为其在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下属支行存款,孙某应允。11月22日,天津某国际贸易公司下属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范
某和会计王某在上述指定银行的下属支行开设了一般存款账户,并存入人民币500万元。11月23日,被告人张某指使其公司会计时某和司机魏某持假印章到银行购买了两张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账户转账支票。11月29日,被告人张某使用假印章和转账支票,将天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的495万元转账至其公司在农行某分理处的账户。经司法鉴定,该笔转账支票印鉴、购买转账支票收费凭证印鉴与预留印鉴印文不符。后被告人张某将495万元中的290万元划至其银行个人账户中陆续提现,其他用于公司经营及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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