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被吊销许可证 不服"告官"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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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2:4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本市一网吧因累计3次以上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而被执法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但该网吧不服处罚,将执法部门告上法院。昨天,玄武区法院审结此案。据悉,这是本市首家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而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网吧。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7月15日,市文化局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发现南京聚宝网络服务中心违法接纳6名未成年人上网,就当场收走其《网络经营文化许可证》,并告知该许可证
随后,应聚宝网络要求,市文化局对此次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听证后,聚宝网络议以已累计3次以上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为由,正式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聚宝网络不服,于不久前将市文化局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撤销这项行政处罚。 庭审时,市文化局辩称,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情节严重的,可处吊销《网络经营文化许可证》。国家九部委随后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对上述处罚进行了量化,即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络经营文化许可证》要被吊销。 市文化局还称,聚宝网络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次数已有3次,并已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可聚宝网络并未吸取教训,又于今年的7月15日,第四次违法接纳6名未成年人上网。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合理合法,法院应依法维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其经营过程中3次以上接纳未成年入上网,明显违背了国家的政策法规。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