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车慢 乘客打伤驾驶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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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4:49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潘维杰记者江跃中)只因嫌公交车行驶速度慢,乘客王前(化名)竟殴打赵姓驾驶员,致其轻伤。近日,王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宝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王前系本市无业人员,2004年9月14日12时许,王乘坐赵驾驶的公交车,至逸仙路何家湾路附近时,因嫌车速过慢,开始指责赵。两人继而开始争吵,后发展到赵停车,两人下车互殴。
在互殴过程中,王占得优势,将赵打倒在地,并用脚踩踏赵的手臂和肩膀,致其外伤性左肩关节脱位并左肱骨大结节骨折,右腕舟状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属轻伤。由于赵受伤,公交车无法再次启动,在乘客的帮助下,赵报警,王最终被抓获。 王被抓获后,由于认罪态度较好,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没想到,王竟然违反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潜逃在外,最终于今年7月26日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 【检察官点评】 行驶速度原本就该由驾驶员掌控,乘客无权干涉,哪怕开车速度过慢,也不能将驾驶员殴伤,因此,王前是咎由自取。赵作为一名公交车司机,居然弃全车乘客于不顾,下车与他人互殴,也是欠缺职业操守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