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行驶酿惨剧 一死一伤车受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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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6:2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10月26日消息(记者胡啸 通讯员刘缪)《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车辆严禁超载。然而,有人却致法规于脑后。日前,一辆外地货车因严重超载,途经江西省定南县境内一下坡路段时刹不住车,翻倒在路旁,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家住江西省南康市潭口镇的刘某,系牌照为赣B81221的大货车车主,货车核载量为3.29吨。10月11日晚9时许,刘某与家住赣州市区的司机吉某一起运送22吨的饲料前往广东省
定南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吉某因颅脑严重损伤导致中枢性功能丧失而猝死,货车严重受损。刘某被交警和医生从驾驶室救出,送往医院治疗。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上路行驶切莫超载,以免发生意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