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节"期间:南宁交警将逐日发布市民出行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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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00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傅茗)为了保障“三会一节”活动期间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南宁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届时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限制通行及禁止通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10月28日8∶00至11月5日24∶00,禁止运送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在南宁市竹溪大道、青山路、双拥路、白沙大桥、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桥、清川大道
二、10月30日18∶30至22∶30,禁止各种车辆在云景路、凤翔路停泊,持有“三会”活动专用车证的车辆必须到指定停车场点停泊。 三、10月31日7∶00至11月3日20∶00,(一)在会展路和越秀路(会展路口至竹溪大道路口)实行单向交通,只允许车辆在会展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或者在越秀路(会展路口至竹溪大道路口)由东向西方向行驶;(二)禁止各种车辆在会展路和越秀路(会展路口至竹溪大道路口)停泊,持有“三会”活动专用车证的车辆必须到指定停车场点停泊。 四、10月31日7∶40至10∶50,除持有警卫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各种车辆在会展路和越秀路(会展路口至竹溪大道路口)通行,其他参加活动的车辆须在7∶40以前进入会展中心。 五、10月31日18∶30至23∶00,(一)禁止各种车辆在金浦路(民族大道路口至汇春路口)、汇歌路停泊,持有“一节”活动专用车证的车辆必须到指定停车场点停泊;(二)除持有“一节”活动专用车证的车辆和周边住户的车辆外,禁止各种车辆在金浦路(民族大道路口至汇春路口)、汇歌路通行。届时,车辆可绕道金洲路、金湖路、汇春路行驶。 六、在2006年“三会一节”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短时间内对民族大道(新民立交桥路口至青秀路口)、新民路(东葛路口至七星路口)、东葛路(古城路口至新民路口)、竹溪大道(青山路口至民族大道路口)、青山路(竹溪大道路口至江滨路口)、云景路、凤翔路、青环路实施临时交通限制措施,届时请途经上述路段的车辆按执勤交警的指挥通行。 七、涉及公共汽车改道行驶的线路和站点,由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通告。 南宁警方表示,从10月27日开始,交警部门将逐日发布市民出行提示。编辑:杨东作者:傅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