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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没有什么可被指责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1:59 东方早报

  朱柏铭(浙江大学公共经济与财政研究所所长、教授):

  从事件本身看,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除了在2月10日那天可能对卢妻没说明白,并没有什么可以被指责的。因为在目前体制下,妇儿医院属参照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医院领导称,“如果家长都这样,孩子生下后扔在医院,过一年半载再去接,医院还怎么维持?”这句话道出了医院的难处。

  然而,院长的话正好反映出目前制度安排的欠缺。

  第一,妇女儿童医院是否应完全靠财政拨款维持。理论上说,疾控中心的经费应由公共财政全额投资,因为传染病预防等属纯公共产品;而妇儿医院的主要职能是疾病治疗,运作费用除部分由财政补助外(基于疾病治疗的外溢性),主要应由患者承担。所以,目前有人认为“所有医院都应靠财政养起来”的观点值得商榷。假如这一分析被认同,那么,妇儿医院要求卢友夫妇“结清医药费和寄养费”后才能领回儿子的要求并不过分。人们或许指责医院太不人道,因为卢友夫妇已一贫如洗。这牵涉到另一个问题。

  第二,宁波市政府是否应建立特别医疗援助基金。政府财政划拨专门款项,建立特别医疗援助基金,通过一整套程序,资助家庭条件困难的农民工及其子女看病。宁波市现有250多万农民工,他们理应享受与本地市民一样的卫生服务。但由于医疗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像卢友夫妇这样的农民工暂时还不能获得正常的医疗补助。这就需要建立特别援助基金。说它“特别”,一是援助对象不在医疗保险制度内,二是农民工及其子女生命的抢救容不得耽搁。只有建立起这样的基金,“想见亲生儿,先交医药费”的事件才不会重演,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框架也有望真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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