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贼夜盗包装袋 获刑4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2: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熊崴 童建忠 黄小龙 记者 谭勇)白天是公司员工,夜里成了盗窃公司材料的盗贼。近日,新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伙同杨某盗窃自己所在公司的生产材料。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伙同杨某于2006年5月中旬,窜至新都区新繁镇一饲料公司,趁夜深人静之际,利用李某在该公司上班熟悉环境的便利条件,采取翻墙的手段,先后三次盗窃公司库房内存放的外包装袋共11762余条,共计价值人民币17841元,将赃物销赃后获款2000余元。二被告人各分得赃款1000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