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刀同情敌谈判未果将其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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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3:45 半岛晨报 | |||||||||
带砍刀找情敌谈判 晨报讯(李胜林 记者李光)与他人争女友,王强(化名)找来朋友邵某等人,带着砍刀去“谈判”,没等谈就动起手来,用砍刀将对方砍伤。携刀伤人的邵某不仅自己受了伤,也被判了刑。
王强(已判刑)喜欢上大连市某中学女学生小芳(化名),一直追求对方,但打听得知其已有男友。去年7月8日下午,王强找来朋友邵某和曲某,准备接小芳放学,同时和小芳的男朋友张某“谈判”,并事先准备好砍刀藏在身上。当日17时许,王强等三人来到学校门前的食杂店附近等候小芳。张某得知这个消息后,赶紧找到朋友王某来“助阵”。 “情敌”双方正准备“谈判”,王某上前打了王强一拳。见状,王强和邵某抽出砍刀,冲上去砍王某。王某夺下刀,反过来砍向邵某,后警方赶到,将事态制止。经法医鉴定,王某肩部、背部、腰部、胳膊和左腿都不同程度受伤,属于轻伤。邵某肩背部及左手受伤,属于轻伤。 日前,邵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3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