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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甲醛超标索赔1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4:16 半岛都市报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栾磊)搬进新家后,孩子接连出现了高烧、咳嗽等症状,张先生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新家进行检测后发现,室内空气甲醛超标3倍多。近日,张先生将装饰公司告到市南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花60多万元在东海路买了一套新房子,去年10月,他与青岛新丽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为了保证家人的身体健康,张先生当时就向装饰公司提出
了环保装修的问题,装饰公司答应使用环保材料和家具,保证没有问题。张先生称,新房装修完毕,又开窗晾了3个多月,今年2月份,他与一家人搬进了新家。

  张先生5岁半的孩子毛毛(化名)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单独房间,高兴地整天呆在房间里不出门,还经常带小朋友回家玩。但是从3月份开始,张先生的爱人黄女士发现,毛毛变得不大爱说话,经常发烧、咳嗽,长期不退烧,免疫力下降。夫妻俩听说有的孩子因为住在新家得了白血病,急忙带毛毛去青医附院做了检查,虽然没有检查出有血液问题,但是医生说要家长注意房屋的甲醛是否超标,怀疑毛毛的症状与新家的装修有关系。

  3月底,张先生委托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对新家的室内空气进行了质量检测,结果发现家里空气中的甲醛含量超过国家标准3倍!张先生多次找到装饰公司要求赔偿,但是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近日,张先生向市南法院提起了民事索赔请求,要求装饰公司赔偿包括甲醛超标以及孩子的治疗费等各项损失11万余元。

  今天下午,新丽装饰公司的负责人周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的装修并没有问题,所用的地板都是合格的,不存在甲醛超标的问题,张先生房间里的甲醛超标是因为他没有通风充分。张先生自己也买了部分家具,那些家具是否甲醛超标不能确定,不能因为室内甲醛超标就将责任推到装饰公司头上。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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