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怀孕14周以上堕胎将受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5:4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文锦)10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从10月开始至12月底,我省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展开集中整治。

  整治将严肃查处以下5种违法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法机构和个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违法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
法机构和个人违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行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行为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