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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民警三青年妨害公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6: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得知亲戚与人斗殴被带到派出所接受处理后,为泄私愤,3名莽撞青年竟冲进派出所斥责对方当事人,并殴打前来制止的派出所民警,致民警轻微伤。10月25日,德阳旌阳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妨害公务案,3名青年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5月23日晚9点左右,朱勇得知其大爷朱某因与人斗殴被民警带到旌东分局天山路派出所接受处理。随后,他邀约朱伟等人来到派出所,对正在接受民警询问的对方当事人
加以斥责。正在询问当事人的民警邓雷立即上前制止,要求朱勇等人离开办公室。

  然而,朱勇、朱伟等3人继续在派出所内高声叫骂,还将前来制止的邓雷按倒在地进行殴打。当邓雷挣脱起身鸣枪示警后,3人仍不听劝阻,继续滋事,后被闻讯赶到的其他民警制服。邓雷被送进医院检查治疗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此外,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2003年11月20日晚9时左右,朱伟酒后来到德阳城区“凯丽”影视店,强行索要自己以前在此打工时被老板李凯扣留的物品。因李凯已将该店转让给刘先勇,刘先勇未同意朱伟拿走物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此后,朱伟返回家中,携带菜刀并叫上朱勇等人回到“凯丽”影视店,对店主刘先勇进行殴打,砍伤刘后逃离现场。经医院诊断确认,被害人刘先勇左下脸泪小管断裂并有组织缺损,头皮软组织裂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勇、朱伟等人以暴力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朱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朱伟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法院判决:朱勇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朱伟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另一青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庭宣判后,朱勇、朱伟等人对自己的莽撞行为后悔不已。

  记者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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