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案检方:已向辜仲谅发出传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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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7:21 台海网 | |||||||||
台海网10月27日讯 台北地检署昨日晚间证实,检察官已在昨天正式对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发出传票,要他到案说明案情,不过检方不愿透露传讯时间,而承认检察官曾益盛今天也再传讯六名中信金、中信银相关业务承办人作证,讯后已将他们饬回。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北检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表示,基于侦查不公开,检方不能透露传讯的时间与地点,只能说“检察官该传的时间就会传”。
依照刑事诉讼程序,传票上会载明,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两次传唤未到时检方可执行拘提,拘提无着检方可发布通缉,通常传票发出距离约谈庭期约两周;由于中信金先前表示辜仲谅预计十一月十八日才会回台,检方不理会中信金的时间表、坚持发出传票,显然有意要求辜仲谅提前回台接受调查。 外传台北地检署侦办中信金转投资兆丰金案,曾经签结,且疑有政治力介入,所以才重新调查,林锦村强调与事实完全不符。(千寻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