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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送流浪儿童要教其技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0:09 乌鲁木齐晚报

  经自治区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按有关规定逐级送回原籍时,有关部门以及流浪未成年人家长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落实救助和保护责任。日前,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向我区各地、州、市综治办、民政局、公安局下发《关于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关领导的责任做出了规定。

  《通知》规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组织适合未成年人需要的活动,通过文化知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未成年人获得谋生技能。

  同时,《通知》中还规定,经自治区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按有关规定逐级送回原籍时,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村委会、流浪未成年人家长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落实救助和保护责任。

  今后,自治区对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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