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长检察院结案说法“说”出检察官新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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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0:2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今年以来,南长检察院全面推行“结案说法”新举措,用鲜活的案例说法解惑,提升了检察官“铁面无私、执法有情”的执法亲和力。 新举措规定,案件承办人在接受群众举报、申诉、来访、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结案后,要进行一次“说法”工作。一起合同纠纷案的申诉方陈某,当初没考虑周全草率签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法律知识欠缺处理不当惹上了官司。一纸判决书下来,陈
16岁的小奚脸上终于现出笑意,他是“结案说法”的亲历者。他出生在苏北农村,父亲患有严重肝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全家靠母亲一人种田维生。今年年初,小奚退了学,办了张假身份证,到无锡市一家汽车美容店打工。不久,他就感觉不适应工作,向老板提出“不干了”,并索要工资。因未及时拿到工资,小奚一气之下偷了店里2000多元营业款。检察官受案后发现小奚有点特殊,有着同龄人少有的老成,性格执拗、内心封闭,抵触心理很重。承办检察官先协调汽车美容店老板尽快支付小奚工资,又通过当地派出所辗转和小奚家人取得联系。为尽力挽救小奚,检察官又联系到小奚在无锡打工的阿姨,为小奚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由阿姨帮小奚退交了赃款。 庭审前,承办检察官再次找来小奚,开始了推心置腹的长谈。谆谆话语融解了少年冰封的心。小奚表示,一定要认真反省自己的行为,端正认罪悔罪态度,走好将来的路。(陈若中蒋长华) | |||||||||